第114章 夜色中的潜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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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时间,赵思东就在费恩菲尔德悠闲的逛了两天,佯装成独自出门旅游的普通年轻人,一个人背着小包,戴着一顶棒球帽和一副将半张脸都遮住的宽大太阳镜,在小镇上东走走,西看看,时不时还会和当地人进行交流,打听当地的一些风情民俗等,与那些普通的游客毫无二致。

    他这样做,一是真的想领略一下这里的异域风情,另外则是为了给‘匕首与玫瑰’组织的人留下线索,让他们相信自己这两天来的东游西荡其实是为了踩点侦查。

    至于说要如何相信他是一个人单干而没有人协助,这个就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了。

    诚如间隙所说,只要他最后是为了‘抵抗’赵思东的入侵而死,那么组织的人就算对他有怀疑也会是极低的,多半只会往别的方向去查找线索,甚至有可能借此机会清除组织中的异己也说不定。

    既然要演戏,那就要演得到位一点。

    ……

    两天之后,赵思东在服务员的媚眼中退了房,付了一笔小费之后,他施施然走出了旅馆,然后沿着不算很宽敞的街道缓步走了下去,一直来到小镇西头的巴士站。

    面积不大小的镇,没有公交车,也没有出租车,甚至连汽车都很少。不是没有汽车,而是汽车只用于出远门,在镇上活动的时候,大家更愿意步行,一来环保,二来可以锻炼身体不是吗。

    而唯一的巴士站就位于费恩菲尔德小镇的西尽头,也就是这片谷地的出口处,与周边的城镇往来,除了各家自己的小汽车之外,就是靠着镇上的长途大巴了。

    来到巴士站,赵思东走进售票点,与售票员笑着打了个招呼,然后要了一张去往附近一个名叫斯坦利城的车票。

    “嘿,年轻人,这么快就要离开费恩菲尔德了吗?”售票的中年大叔笑眯眯的问道。

    赵思东点点头,“是的,我的假期不多,没办法在某一个地方停留太长的时间,所以我得抓紧时间呢。对了,汤姆大叔,听说斯坦利的朗姆酒挺不错的,是这样吗?”

    “啊哈!那里的朗姆酒确实棒了!”汤姆大叔兴奋的一拍巴掌,像是遇到了知音一般,随即又像是想到了什么,神色变得悻悻然起来,嘟囔了一句:“不过,他们也就这点儿优势了,其他的什么都比不上费恩菲尔德!”

    旁边有相熟的笑着对赵思东解释道:“你不知道,这家伙年轻的时候因为专门去斯坦利喝朗姆酒,结果不知道怎么就拐了一个姑娘回事,现在是他的太太,把他管得可死了,所以他对斯坦利是又爱又恨,感情复杂得很。”

    “汤姆大叔,不用感到郁闷,在我们华夏,有一句话叫‘怕老婆的人会发财’,所以请你挺起胸膛,不要为此而感到不好意思,说不定哪天你就发了大财呢!”赵思东将车票和找回来的零钱收好,笑着说了一句,然后挥挥手道:“再见,汤姆大叔,再见,马克大叔,以后有机会,我还会回这里来看看你们的!”

    “再见,年轻人,祝你一路平安!”

    走出售票处,赵思东心里感叹着,有谁能知道,这个全镇出了名怕老婆的汤姆大叔,其实早在十年前就已经死了,顶替他的样子出现的是一个退了休的杀手。此人曾经是个很厉害的杀手,用间隙的话说——他巅峰时期的战斗力甩我巅峰时期的战斗力起码三条街!

    这么说可能是夸张了点,但是也从侧面说明了假汤姆的实力之强悍。

    这样的人即便是退了休,也不会甘心做一个安份守己的普通人,所以他成了组织设在总部的青训部主管,白天就坐在巴士站的售票厅里,有人来买票就卖一下票,没人来就打个盹。晚上则在青训部的基地里,换上一副铁血无情的面孔去训练那些被组织从小收养的各国孤儿,最大限度的去摧残他们的三观,让他们从小就对组织抱定忠心……而这个青训部的基地入口,就在他家的地下室中。

    登上前往斯坦利的巴士,没等多久,随着胖司机的一声鸣笛,巴士缓缓驶出了巴士站,沿着镇口的公路向着目的地呼啸而去。

    半个多小时后,赵思东以喜欢路上的风景为由,在半道上让司机停车,从车上跳了下来,装模作样的拿出一台相机东拍西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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