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麻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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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现实中,正因为多头管理,所以实际上很可能谁都难以管到位,而且后来出台《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也是管理单位,问题也就更多了。但真正出现了问题又不知道该找谁来解决了。以前是运动员和裁判员一体,现在是只见运动员,看不到裁判员。那么裁判员去哪了?我告诉你,有的裁判员在为了谁当主裁而打架,有的裁判员已经被运动员灌晕了!一个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是应该进入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采购法》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呢,还是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按《招标法》接受建设行政部门监督呢?都是政府部门,作为代理公司谁也不敢得罪呀!但是有些代理机构都有着各种关系背景,客大压主啊,管理部门不敢管,也管不了。现在很多领导批条子打招呼都不再直接是替投标人说话了,而是介绍代理公司。只要不出问题,很多监管部门的人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陈崇兰现在还是走以前的老路,即只走上层路线,而我呢?双管齐下,先是搞定一个代理公司,然后,再叫姜春河和李驰他们做工作,使这个招标代理公司成为这个项目的代理。有了这个代理公司,我们就可以操纵整个招标过程了。首先是在标书上做文章。比如要求投标公司的资质必须是一级的。

    为什么?假如要求的资质是二级以上,但方方面面参与的人太多,姜春河他们照顾不过来这些关系,最后干脆要求资质必须是一级的,这样既搪塞了诸多关系,也确保了我们公司中标。因为,这个表述不仅有诸如资质、注册资金等限制,更细到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有经过某几类认证的工程师、每类工程师必须有多少数量、必须要有劳动合同等等。为什么这样?嘿嘿,这就是为我公司量身定做的。在这部分的工作上,可操纵的空间太大了,反映在标书上,就是什么样的要求都敢提,什么样的限制都敢设,从而想让谁中标就能让谁中标,不想让谁中标甚至投标就能不让谁中标甚至投标。再者,就是操纵招标时间。每一次公开招标都要发售标书,发售标书的时间也能成为操纵项目的手段。比如说姜春河的这个项目,标的在几千万元,如果消息走露出去,肯定会成为众多公司的追逐目标。我们提前介入该项目,但却刻意对其它公司保密,直到公开招标前两天,才有另外的公司知道这个项目。当然,陈崇兰是早知道的,可是,他的精力在走上层路线上,没有我做得这么细。

    这个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在政府的网站上公布的,上午发出,发售标书的时间就是当天下午的短短的几个小时,结果买到标书的只有我公司,范亿、葛国治和他们通知的陈崇兰的公司,其他公司知道消息晚,想买标书已经买不到了。我们提前介入有大大的好处,因为我们能对项目有更充分的了解,能做更充分的准备,能制定出更合理的方案,从而能有更大的胜算。像陈崇兰的公司,实际上早已输在起步上了。我为什么总叫范亿来给我围标?因为,我也给他围标。简单说,围标,就是大家一起演戏。这当然不是合法行为,但却很难找到相关法律对之进行有效的监控。其实我并不喜欢围标,一方面是觉得这样整天演戏太假,一方面这对投标者绝对不公平。我更希望各个投标公司各凭本事竞标,因为大家都围标,无形中抬高了企业招投标的门槛,人为减少了参与项目竞标的机会。围标就是走过场,这种过场既浪费时间、也没有任何产出,大家都知道围标不好,可大家也都知道,现在的政府投资项目根本没有真标,你要是傻乎乎地去投标,投一百个标也不见得能中上一个,白白浪费时间和银子。

    现在的竞争太激烈了,只有提前做好了工作才有可能中标,政府之所以要搞招标投标不就是为了防止避免暗箱操作么?可你看看现在招标多腐败啊?可企业有什么办法呢?人家招标单位的人关心的就是回扣,你给一万,人家就有给两万的,回扣其实占利润的很大一部分,因为,为了拿到这个项目,你总不能漫天要价吧?尽管政府对招投标法不断进行修改,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没有遏止,反而越来越严重了。我和李自为、杨在田、王巍巍现在的工作基本上就是先找关系接触招标单位上级主管领导,然后叫他写条子或打电话到那个单位去,认识了招标单位某头头以后就要想办法增进感情,所谓则进感情就是找机会跟人家出差。所谓出差就是请人家出去观光、吃喝嫖赌,感情沟通好了就和对方私下在酒店谈论回扣的问题。干过这行的朋友都很清楚,要想中标就要经营关系,扩大关系网,平时你不和人家接触,到有了项目临时抱佛脚是不赶趟的。我公司的几个人,杨在田,李自为、王巍巍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利用一切关系寻找、控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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