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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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流部落的酋长是个五十多岁的男子,脸上有道可怕的疤痕,像条蜈蚣,是以前带队和侵入部落的老虎搏斗时被抓的,在他二十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多次带人前往沙漠绿洲摘取盐果。

    此刻,酋长和勇诺勇承还有沈子歌和麦静兰围在篝火旁,当然还有部落里几位德高望重的老者。

    天色已黑,月亮高挂。

    部落的空地上燃烧着近百堆篝火,每堆篝火旁都围着一大群族人,穿着自己最美的衣裳,载歌载舞。

    自从勇诺和族人说起鲁泊多蛇被仙师斩杀后,酋长就把今天定为最重要的节日,名为新生节。

    远处穿着草裙的少女在歌唱,沙民的方言沈子歌听不懂,但也能感受其中的意境,那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

    勇诺和勇承将沙蛇肉割成小块,分给族人在火上烧烤。

    “美味!”

    “我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肉,爹,孩子没有能力为你报仇,只能多嚼几下鲁泊多的肉,告慰你与死在它嘴里的先祖!”

    “敬先祖!”周围数人举杯。

    仿佛传染一般,几乎部落所有族人都举起酒杯——

    “敬先祖!”声响震天。

    “敬仙师!”又有一人道。

    “敬仙师!”千名族人齐声,夜空似乎都在颤抖。

    一位美貌的少女端酒向沈子歌走来,她是部落里唯一穿着丝绸的少女。

    “仙师,常婉献酒,以后你就是我们沙民的守护神,敢问仙师姓名?”

    沈子歌同酋长说过,大家见他不必低头,所以常婉用余光偷偷打量他,发现他相貌端正,气质出尘,芳心顿时不受控制地乱跳。

    自古美女爱英雄!

    “仙师,这是小女。”酋长说道。

    “我叫沈子歌,顺手而为,不必感谢!”沈子歌接过酒,一饮而尽。

    “沈仙师,我可以请你一同到篝火旁跳支舞吗?”常婉鼓起勇气问道。

    “不好意思,我不会跳舞。”

    沈子歌实话实说,他并非全知全能,跳舞就是他的知识盲区。

    “不会可以学。”麦静兰说,“你这样拒绝,别人会伤心的。”

    沈子歌想想也是,曾经的朋友也说过自己情商低,于是改口道:“可以,我不会跳舞,踩脚的话,你可别怪我就行!”

    “谢谢沈仙师。”常婉大喜。

    两人来到篝火旁,跳起古老的双人沙舞,沈子歌不会沙舞,但他反应灵活,能在快要踩到脚的时候迅速避开,虽然姿势怪异,却让周围观众觉得十分有趣,皆开怀大笑。

    跳完一曲,沈子歌狼狈地回到原先的位置,坐到凳上。

    “跳得开心吗?”麦静兰问。

    “还行。”

    沈子歌说着,又有族人过来敬酒,与他碰杯。

    “我和仙师碰杯了!”这位族人惊喜地走回去,向众人炫耀。

    接下来,沈子歌便与所有前来的族人依次碰杯,差不多有一千人。

    庆典差不多持续到天明,许多族人醉醺醺地回屋,倒头便睡,呼噜震天。

    只剩一些没喝酒的族人仍努力保持清醒,不过很多人都在打着哈欠,包括酋长。

    “老了,年轻的时候我通宵两天都不困!”酋长对沈子歌说道。

    “沙漠周边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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