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施大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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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先前许迁为了骗他入局的那处山洞中,弟兄们已经搬出了上万两的金银和折价与金银差不多的细软。

    这次郑大旗发现的金银是先前的十倍,则意味着至少是十万两缴获!

    而最近半年来定海商行又是研制盖伦战舰,又要兴建工厂铸造火炮,还要部分兑现给股东们的分红,花钱宛若流水。账面上的余额,满打满算都不够四千两银子!

    忽然多出了十万两“横财”,让韩庆之的心脏,怎么可能保持平静?

    “倭寇生性凶残,海上打劫之时,向来不给目标留活路。抢了货物不算,还会将看起来有钱的商贩和账房,绑了做肉票,让其家人来赎。”相比之下,来自郑氏的施大宣,“眼窝子”要深得多,笑了笑,在旁边低声解释,“而跑大明和倭国之间的商船,返程时所装载货物,又多以金银、珍珠、珊瑚等物和为主。倭寇只要成功截下一艘中型福船,收益至少都在三万两以上。若是载重千料的大福船,倭寇只要得手两到三次,便能存下十万两。”

    “没看错,我没看错。倭寇都将金银装了箱,整整五十二箱!”郑大旗的回应声紧跟传来,带着沉重喘息。

    “看样子,是积攒了一段时间,正准备装船运回倭国的。没等运走,就被咱们堵在了山洞里。”施大宣绝对是内行,笑了笑,继续解释。“等金银到了倭国,就会被当地得商人和僧侣兑走。然后当地的商人和僧侣,就又可以用这笔金银,从大明商人手里买各种货物。等大明商人带着返航之时,倭商和倭僧,就又把他们的出发日期和大致航线,卖给各路倭寇……”

    “该死!”韩庆之听得心中一紧,头脑迅速恢复了清醒。

    从十三世纪开始,倭寇就像吸血鬼一样,不停地在华夏身上吸血。所谓倭寇,实际上是倭国官府支持的武装劫匪。而那些道貌岸然的倭国的商贩和满口慈悲的僧侣,则是劫匪的同伙。

    这种吸血行为,从明初一直贯穿到明末,中间只有非常短的二三十年,因为大明的全力征剿,才略作收敛。

    而到了清朝末年,倭寇则变本加厉。从支持劫匪,到整个国家集体上场,武装抢劫华夏。依靠对华夏了敲骨吸髓,完成了其自身的工业化进程!

    可以说,倭寇的发展壮大,直到二十一世纪成为一流发达国家,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依靠吸华夏的血,吃华夏的肉。

    偏偏有些华夏儿孙,张口倭国如何文明,闭口倭人如何善良,完全忘记了,那个所谓文明的岛国,脚下踩得全是自家祖先的尸骨!

    “甲必丹在世之时,曾经给倭国商贩和大名下令,不准他们与倭寇交易。否则,一经发现,必给与严惩。”施大宣的话继续传来,带着浓浓的遗憾,“当时倭寇沿海的几个大名,畏惧甲必丹,行为很是小心。山本雄二这种人,回倭国之后,不敢公然销赃。赃物出手慢,他出海打劫的次数就不像现在这般频繁。”

    甲必丹是欧洲很多国家语言里船长的音译。在这个时代的大明海域,被所有海上势力尊称为“甲必丹”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已故的海商王李旦。

    韩青穿越来时,李旦已经病故。所以,他对“甲必丹”这个称号有些陌生,稍微花了点时间,才想明白,施大宣说的是谁。

    而施大宣,叹了口气之后,则继续低声说道,“我家郑大哥,原本打算做第二个甲必丹,却被许心素和刘香两个联手破坏。否则,只要我大哥一声令下,山本雄二的脑袋,就会被我大名主动交出来。他哪有资格,继续在海上为祸?!”

    这才是他想说的最关键内容,宣扬郑一官的好处,并继续替郑家拉拢韩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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