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栋商业楼的第一层是座酒吧,徐鸩文是这里的酒保。
有些像爱情公寓里的酒吧,年轻的女孩们打扮的漂漂亮亮,花枝招展;男孩们则无论老少,都穿上精致的衣装,在酒精,荷尔蒙,以及暖色灯光的共同作用下寻找猎物。
区别则是这里有很多学生,阿尔卡纳酒吧的酒水很便宜,可以说是不赚钱的,这里是光明会的临时据点,只要够隐蔽就好,反正光明会也不差几个钢镚。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尘衣才看见吧台前的徐鸩文,她没有换上酒保服,依旧是青色T恤与牛仔短裤的组合,在暖色灯的衬托却显得清纯无比,像兼职打工的大学生。第一次来到酒吧的人都会觉得她很好搞定,向她搭讪,但鸩从来只会摆出冷脸。后来人们才知道酒吧外面停着的青色法拉利是鸩的,她才是这所酒吧的老板娘。
看见尘衣来了,鸩吹着口哨,向他招手。
“嘿,帅哥,来一杯马丁尼吗?”
她推出一只高脚杯到尘衣身前,金色的酒液在灯光的映射下显得辉亮,尘衣接过,一饮而尽,冰凉的口感与酸甜的味觉让他清醒不少。
“谢谢。”
“不用谢,给“隐者”得赠礼。”
“我妈的事,也谢谢你了。”尘衣再次开口,徐鸩文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嘴上会说“你妈的事与我无关”,但现实就是老妈觉得她是个好女孩儿,心软又善良。
“别这么肉麻,我只是觉得你很可怜,跟我很像,是同类。”徐鸩文继续调酒,酒蛊在她手中飞起来一般。
“同类?”尘衣疑惑,被世界遗忘这种事大概没人会跟他相像。
“认识一下,我是“恶魔”,也是光明会的成员。”
原来是身份相同么?尘衣心想,大家都是梁山好汉,看来确实是同类。
“不要以为我们只是身份相像,其实我们的经历都差不多。”徐鸩文说。
“我以前一直住在RB,十四岁时,家族里的长辈托莱格利斯把我带到中国,他带我来宁夏银川生活。刚来的时候,我并不会说中文,没人能听懂我说话,世界好像也把我遗忘了,连爸妈也不联系我了。”
原来同类指的是大家都被逼上梁山的这段经历,尘衣想。好像确实挺像的,但事实上就是徐鸩文的爸妈永远在等她回家,但尘衣已经没有那个所谓的家了,爸妈已经将他遗忘了。
徐鸩文又给自己调了一杯教父,这杯暗金色的鸡尾酒来源是1972年的美国黑帮电影《教父》,据说是只属于男人的鸡尾酒,拿在徐鸩文的手中有些违和,她更适合鲜艳的色调。
“所以我小时候跟你一样,都被世界遗忘了。后来我长大了点,上了中学,依旧被别人排挤,因为我那会中文不好,是个怪胎。而且女生之间有很多弯弯绕绕,我融不进去,被隔离在了世界之外。不过没关系,世界不喜欢我,我也得摆个臭脸回应世界。”
徐鸩文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将教父一饮而尽,尽管喝过无数次,这种猛烈而亦苦亦甜的滋味她依旧有些不习惯。
“后来班里转来了一个和我一样的女孩,她因为家里工作的原因来到了宁夏读书。她来自南方,是布依族的姑娘,中文也说得不是很好,但人很可爱。南方姑娘普遍个头矮,小小的跟在人们身后,像一只小猫咪。”
“后来呢?”尘衣接着问。
“后来当然是跟我一样被人排挤了,我的中文里夹杂着几句日语,她的中文里夹杂着几句布依语,我们俩就这样成为了一对怪胎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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