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生绕不开的经典法律常识-婚恋篇,各位听众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线上法律顾问-李亚律师,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情场中的那些「老套路」:恋爱关系中的——赠与情况。
陷入恋爱中的人们,情到深处相互之间的赠与确属常见,小到玩偶箱包、大到珠宝首饰甚至还有送车、送房这。感情好的时候你来我往,感情一旦没了就开始「自家人也要明算账了」,所以每年因婚恋不成,情侣双方为相处期间发生过的赠与情况所引起的纠纷.数不胜数
那么恋爱期间送的礼物,分手时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对于恋爱中的赠与,法律上到底是如何认定的?
赠与这个词又和我们平时所说的送礼物、赠送、给予到底是不是一个意思?
知识点来了,笔记都准备好,课后我可是要提问的:
赠与的专业解释: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其特征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但以不含有等价、有偿、缔结或解除某种关系为前提。比如婚约期间的房屋赠与是不同于普通赠与的特殊赠与,该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的性质类似于彩礼。
了解了赠与在法律层面的定义之后,你就应该知道了这些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礼物的性质。
恋爱期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赠与行为,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双方在恋爱期间,一方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与另一方,且物品或者金钱的价值并不大,双方亦没有处于谈婚论嫁的阶段,则该行为认定为是为取悦对方的赠与行为。
那通俗的讲其实就是说~如果你送的礼物金额不大,而且该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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