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庙会和逛灯会,一向是相辅相成,并且也都是很愉快的事情。
元柔从架子上,拿来一件大红的狐皮袄子,小心翼翼的给奚洛披上。那是北堂宿亲自打的火狐,让城中最有名的绣娘连夜赶工出来的新年礼物。
“元柔,晚膳我和王爷在外面吃,你就不用等我们了。”
“好,小姐,那你们玩得开心点。”
交代完,奚洛便挽着北堂宿出了门,直到门口的时候,才规矩的放开他的手臂。
大街小巷,热闹非凡。
到处是爆竹声、叫卖声,还有人山人海的人簇拥游逛,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愉快的笑容。
看见有人在卖冰糖葫芦,她随意拿了两串,一串递给了北堂宿,一串留给了自己,还不忘念道,“宿,付钱。”
在现代,像冰糖葫芦这种东西,已经很少见了,就算有,也都变成了商业化,在它的表面套上了一层商品纸的包装,硬邦邦的,没有一点人情味。
“嗯,酸酸甜甜,手工做的,就是不一样。”
北堂宿付了钱,宠溺的回,“想不到,洛儿喜欢吃这种东西。”
“怎么,习惯了锦衣玉食,看不上平民百姓的玩意?你可以不吃,我一个人通通吃掉。”奚洛怼道。
说完,她就要去抢北堂宿手中的那一串冰糖葫芦。
可北堂宿怎么可能任由她抢,把手举高高,再加上自己本身的身高优势,奚洛跳起来也抢不到。
奚洛赌气的冷哼一声,既然抢不到,那她就不抢了。不经意间,瞥见了一个摊贩家的荷包尤为精致,她两眼放光,“宿,这荷包好精致啊,给你买一个吧,我看你那个挺旧了。”
“不是洛儿亲自秀的,我可不要。”
“哟,你还挺傲娇,那你等着吧!”
绣荷包这种事,那可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啊。比不得古代女人人人都会,在现代,会这门手艺的人已经为数不多了。更何况她平时那么忙,不会也从来没想过学这门手艺好吗!北堂宿要真等,一个世纪过去了,她也不一定能绣出一件像样的作品。
暗自偷笑的一声,奚洛径自往一家门庭若市的雅楼走去。
上了二楼,找了个靠街的窗户位置坐定,店小二热情的走上前,“这位爷、夫人,你们想点些什么?”
“店里拿手的好菜,各来几道。还有,我夫君喜欢喝雨前龙井,有吗?”
“有有有,马上就来。”
北堂宿默默无言,嘴角却翘起了一抹好看的弧度。洛儿依然记着他的喜好,确实是件让人心情愉悦的事情。
奚洛好奇的望了望四周,才发现这家店陈设古朴,门墙上还挂着不俗的画作和书法,到处充满文艺的气息。
就在她的侧前方,一位与她年纪相仿的姑娘,弹着一首好琴,引来众人掌声阵阵。
“爷、夫人,你们的茶来了。”
小二的动作很快,马上就送来了茶水,外加两道小菜。
“小二,你们店还真是特别,还有人卖艺助兴啊。”
“夫人,您误会了,本店有条不成文的规定,每年的几大节日,凡来本店用餐的客人,若能以才艺博得众人喝彩,便可免去这顿的餐费。”
“哦还有这等好事?”
奚洛眼珠子狡黠一转。秋狩围猎的时候,北堂熙曾说过,北堂修笛好,而北堂宿琴好。说起来,她都没有听过,今天就可以好好见识一番。
正想得出神,旁边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路。
“大爷我今晚邀请了一群好友聚会,既然姑娘的琴弹得这么好,不如开个价,去我的雅间坐坐,给我们助助兴如何?”
说话的人,显然是哪家的纨绔公子,手还不安分的覆上了人家姑娘的肩膀。那姑娘猛摇头不愿意,他偏偏当听不到,最后竟野蛮的将人拉走。
喊叫声引来大家围观,却没有人敢相助。
奚洛眉头一拧,正想出手,却被小二制止,“夫人,他可是王员外家的公子,名叫王元宝,王员外是江城首富,听说他舅舅在京都当差,是个不能惹的高官,就算是城主,有的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可别蹚这趟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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