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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有三篇,帮忙看看,喜欢哪个?

    篇一:证明

    一九五九年,冬。

    吉春城外,野地里残雪未化,料峭冷风吹着枯草,吹着光秃秃的树枝,发出怪异的“呜呜”凄鸣。

    不时有被吹折的枯枝,发出“咔嚓”声响,不无留恋的离开枝头,磕碰几次后,跌落在尘埃里。

    那声响,或是它最后的告别。

    不管是落叶,还是枯枝,都是大树的自保行为,在冬季来临前,舍弃一部分,保护一部分,以坚持迎来希望,以希望换取生存,等待来年那春风再临。

    迎着风,小秉昆静静的趴在灌木丛中,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他把双手藏在手闷子里,牢牢的护在胸前,以尽量保留更多的热气,好使手指仍能灵活可控。

    一把小弩上好了弦,摆在他身前,正正的对着前方十步远处的一个洞口。

    那里,有他的猎物。

    或许是被追的很了,胆小的兔子钻进去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长到秉昆的胃已经给他发出持续信号,提醒他快一天没吃到东西了。

    他从灌木藤上摘下几片未落尽的枯叶,忍着苦涩咀嚼着,唤起快要迟钝的神经,强自提神,继续和兔子比拼着耐心。

    秉昆已下定觉心,一定要抓住这只兔子,它对自己太重要了,不容有失。

    自四八年重生,他今年十一岁了,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秉昆遇到了人生的第一道关口——爷爷和奶奶要回鲁省老家了。

    理由很简单:人老了,想家了,要落叶归根。

    背后的真实原因更简单:因为家里没吃的了。

    他们不想再拖累儿孙了。

    要像那落叶和枯枝,虽有不舍,也要自动离开,以争取为儿孙们多留一口活命的粮食。

    父亲不在家,母亲没办法,哥哥……呵呵……他不管事!

    身为家里的男人,他——周家的二儿子周秉昆,要顶门立户,要像母亲和爷爷奶奶证明,虽然只有十一岁,他也可以养活爷爷和奶奶!

    证明的办法只有一个,食物!

    有吃的就有爷爷,有吃的就有奶奶,有吃的就有未来!

    风从洞口方向吹来,里面夹杂着一丝悉悉嗦嗦的响动,时无时有,时走时停。

    秉昆知道,小兔子忍不住了,它要外出觅食。

    秉昆把手从身下伸出,轻轻退掉手闷子,端起小弩,瞄向洞口。

    希望,这把得自涂叔叔的小弩,真的能像他吹嘘的那样,“十步之内,人畜不留”,发挥出它应有的威力。

    涂叔叔原本是不愿给的,不知怎的,自己一求,他就心软了,把这个连儿子都不能摸的宝贝疙瘩,送给了自己。

    类似的体验,秉昆有过不少次,开始不觉得,后来就感到奇怪了。

    他有一个成人的心啊!

    最后一声悉嗦响动,兔子的脑袋悄悄探出洞口,随即倏地收回,过了一会儿,再次探出。

    这次它大胆了许多,开始四处张望,然后再次倏地收回,随即就极为突然的飞速窜出。

    踏马的!

    周秉昆心里暗骂,同时扣下了扳机……

    这鬼精鬼精的死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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