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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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肯斯坦,来自已毁灭的荷鲁斯帝国,本人是子爵家族的贵族少爷。”

“荷鲁斯帝国南邻荒野沙漠,东至盐地海,北接卡卢斯基山脉,西部是广袤的草原,地域辽阔,物产资源丰富,是有史以来记载的,最强大多种族帝国。”

“多种族下的荷鲁斯帝国,有着长达一千五百年的统治时期,这段时期被史学家称之为君临时代。但在帝国末期,多种族也成了诱导分裂,以及最终导致帝国毁灭的原因。”

“弗兰肯斯坦所在的家族,正是在战火中......”

奥利安娜侃侃而谈,将荷鲁斯帝国历史,和大势年轮下被碾碎的弗兰肯斯坦家族,两者交相辉映的毁灭命运一一道来。

作为最大、也最有影响的帝国之一,荷鲁斯帝国毁灭了,慢慢演变了莱鲁王国周边的大致局势。

如今的莱恩王国,在多年以前,不过是荷鲁斯王国西部的一部分,由此可见荷鲁斯王国是一个多么夸张的庞然大物。

弗兰肯斯坦的家族,在分裂的战火下饱受磨难,他本人的父亲、母亲,老婆孩子等,全部死在了战火之下,绝望的弗兰肯斯坦,也死在了军队的马蹄下。

但在弗兰肯斯坦死后,身为他的朋友,一位巫师将弗兰斯坦肯残破的尸体,带到了自己实验室内,用巫术强行留存了弗兰肯斯坦的生机,作为代价,巫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而后发生的事情众所周知,弗兰肯斯坦从死亡中归来,成为一个恐怖的怪物,完成了自己的复仇,然后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中。

关于弗兰肯斯坦出现的原因,以及最后的下落,一直是巫师界的谜题之一。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弗兰肯斯坦能从死亡中归来,即便那位巫术付出了自身死亡的代价,但在复活这种级别的巫术面前,这种代价微不足道,根本不足以支撑巫术施展所需的巫术能量。

弗兰肯斯坦的下落则更加为人津津乐道,有人声称他逃离了死亡的罪罚,一直藏在某个不曾被人发现的秘地。

至今莱恩王国的探险家协会中,还有寻找弗兰肯斯坦的传统,不少热衷于此的探险家,甚至不惜付出一生时间,来寻找这个或许早已消逝在岁月长河中的传奇怪物。

“弗兰肯斯坦被证实不仅拥有怪物般的能力,还拥有施展巫术、魔法、炼金术等手段的智慧,以及作为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和观念,被他杀死的人,几乎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相比于他个人的性格,更多人关注的是他如何逃脱死亡的罪罚,获取到超越常人的力量,但我更在意的,是他为什么能完全保留一个人的智慧和观念?”

奥利安娜停顿了好一阵子,将问题抛给了所有人。

坐在椅子上的卡尔文,同样在思索着这个问题。

按照巫术等价交换的铁则,单纯从记载的历史和相关文献来看,弗兰肯斯坦别说成为一个具备智慧和人性的怪物,就是成为一个屠夫都显得尤为困难。

代价,归根结底是代价不够。

在无法给予同等的代价时,任何形式的巫术,都等同于水面上的月亮。

或许能取得某种成功,但这种成功注定是短暂且不可持续的,如同泡影一碰就碎。

而弗兰肯斯坦不仅能完成复仇,甚至能在完成复仇后全身而退,这无疑表明另一个问题。

那就是施展在弗兰肯斯坦身上的巫术,级别是非常高,且是非常完整的。

相对应的,代价亦将十分恐怖。

造成这种不和谐的原因,恐怕只有一个。

记载失真,缺失了许多关键细节。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复活弗兰肯斯坦的巫师是谁?什么级别?施展了什么巫术?

这些问题,通通没有答案。

“生命教会亡者复生禁咒!”一个金发的少年大口喊出自己的猜测。

奥利安娜微笑摇头:“那时生命教会尚未完全展现自己的魅力,而且亡者复生禁咒施展的条件尤其苛刻,必须是生命女神的虔诚信徒,在教会内的级别,必须达到大主教及大主教以上,且经过生命女神的许可。”

“永生教的共生人炼狱!”

“共生人炼狱需要在五岁之前,将骨血和魂灵献给永生炼狱,在成年之前方可重归尘世。弗兰肯斯坦的童年生活,显然非常幸福。”

“摩罗门的必死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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