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逸凡在路上走着,他很喜欢走路的感觉。
他觉得走路很有意思,比骑马和坐轿子好玩。
骑马太颠簸,坐轿子太闷。
况且他很喜欢看风景,走路就可以好好看风景。
只要是风景,不管什么风景,既然称得上是风景,他觉得都应该有值得看的地方,所以他都喜欢看。
在猫眼中,老鼠既然称为老鼠,那么就有值得吃的地方。
但是,看风景不是单向的,他不知道自己在看风景时,也同时成了别人的风景。
正如热衷于嘲笑别人的人,不知不觉中会成为别人眼中的笑话。
他还想继续看风景,但是他的肚子抗议了。
不想让他看了。
他的肚子饿了。
抬头一看,烈日当空,正午时分了,是该吃午饭了。
但是荒郊野地的,哪里去找饭馆?
别说饭馆,就是树皮都没有。
因为眼前是一片茫茫的荒漠。
怎么办?能不吃午饭吗?不能,当然不能。
自从阿黄死后,他就再也没有养过宠物,也没有打算养。
他认为自己有时候连自己都养不活,何必多让一个无辜的家伙受罪呢。
如果勉强要说有,那么这么多年他的肚子就是他的宠物。
他发现如果肚子可以算作是宠物的话,那么它会是一种很听话的宠物,很听话,只要喂饱就不会乱叫了。
而且每时每刻都在自己身边,和自己形影不离,很体贴。
人之所以养宠物,一大部分原因不就是为了需要有一个可以时刻陪伴自己的玩伴吗?
陪自己说话,陪自己无聊。
再说,别的宠物他不一定养得活,但是养活自己的肚子他却很有信心。
如果养不活自己的肚子,那么不是自己也不用活了?
一般人到了一个不着天不着地的荒漠,肚子饿得咕咕叫,一定会很着急。
但是他不着急。
因为这么多年他走南闯北,
到过很多地方,包括最繁华的地方和最穷困的地方;
吃过很多东西,包括最美味的东西和最恶心的东西。
这么多年的游历,让他有了一种不论自己在什么样的环境都可以生存得很好的本事。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没有道理,他不知道。
因为他没有读过多少书,但是他走过的路却不少。
他不着急的原因其实还有一个。
他从身上解下一个袋子。
他叫它百宝箱,因为只要你想得到的东西,他都能从这个袋子里给你拿出来。
这样一个百宝箱,是不是里面的东西很多,很昂贵?
不,里面东西并不多,也并不昂贵。
反而是你平时不会注意的一些小东西。
他平时会有意识地收集一些小玩意,如小木炭,小布条,把这些东西放进那个百宝箱。
有空的时候就把那些小玩意儿拿来重新组合。
创新的最根本意义就在于重组。
曾经有人说他是魔术师,因为他可以把一根小小的细线放进去,把一条大大的绳子拿出来。
但是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他更愿意别人称自己是发明家。
他时常以自己是一个发明家的身份要求自己。
所以他给自己订立了一个目标。
想要创造出一种伟大的发明。
就是把一个小石头放到百宝箱里面去,然后把一只烤全羊从里面拿出来。
怪人不一定天才,但天才一定很怪。
有这个百宝箱,他的确有可以不用着急的资格。
不仅有资格,还有本钱。
资格岂非就来自本钱?
百宝箱嘴巴张开了,吐出了一个打火器,一个小锅,一包干粮。
对于在荒漠求生的人来说,这些已经算奢侈的了,做出来的午餐也一定够丰盛了。
但是,叶逸凡似乎天生是那种一点都不肯亏待自己的人。
因此他除了这些,还有盐,辣椒粉,芥末酱。
他常常自誉自己是一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
荒漠中没有水,怎么煮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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