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伤是多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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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林辰叫笨笨去买它最爱的排骨的时候。林辰收拾好对老爷子的伤感之情,下了小楼,来到了林辰这九年里有八年半时间都每天要到的厨房。

    淘米,做饭。以前做四个人的,因为笨笨看体型都知道是一个顶俩的重量级够物。当林辰习惯性的打米的时候,突然想起,哪个每天在躺椅上玩着核桃,嘬着茶壶的老爷子已经不在了。

    不会每天有人挑肥拣瘦的对自己唠唠叨叨,不会有人每天对自己要求自己写字,练拳,做饭。说来林辰也奇怪,老爷子好像没什么不会的。琴棋书画,吹拉弹唱,四书五经。什么都知道。除了英语,他什么都交给林辰。而且要求严格。所以林辰中考的时候很对得起老爷子,考了9分。

    林辰到现在都记得老爷子,拿到分数的时候那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9分啊!你娃娃还是不错的,至少知道的比老头子我多,重点上不了就去普通高中吧!”

    汪!汪!汪汪!

    正在林辰想的发呆的时候,脚边买肉回来的笨笨,正用一只前肢拔弄着林辰的裤脚。那一对大狗眼睛抬着,看着自己这个从小相依为命的主人。好像在说“兄弟,快点啊!肉都买回来了,哥们饿了。要吃饭,麻溜滴,大排骨”

    “小东西,一边去,闹啥?哥们正思考人生勒。刚有点头绪就给你搅和了,我们以后出去还不知道咋过勒,实在没饭吃我们兄弟俩又得加入丐帮,那就惨了“”林辰看了看脚边这个威风凛凛的——够。摸了摸硕大的狗头上的金毛。

    笨笨还那个直勾勾的表情,眼睛里都在说着狗心里的渴望。“莫说哪些,现在大排骨第一,以后再说,兄弟快点

    ”

    林辰笑了笑,“好吧,你现在是大爷,劳苦功高,一边去肉排骨马上就好”

    笨笨看着主人忙碌了起来,满意的汪了一声,在旁边的地板上趴下,眼睛里还是直勾勾的看着排骨。也如九年前一样,守护者这个对它来说第一重要的人。肉骨头第二。

    第二天一早,两个难兄难弟吃过早饭,因为林辰决定要出去。离开这个生活过九年的故乡。在林辰看来,这个叫黄土的小镇,就是他的故乡。比哪个四九城外,给他心里最深处留下无数痕迹的地方好很多。

    “走,笨哥,今天约了你二姐,还有侄女,”林辰摸了摸都快到腰的狗头,给笨笨套上项圈。这是笨笨出门的标配,它也喜欢。好像有了项圈就是有身份的狗一样。在街上小摊上看到了死皮赖脸的要买的。估计也是看邻居家的小伙伴都有,作为黄土小镇狗狗界当之无愧的总漂把子,没有小弟一样的项圈是不行的。会跟不上黄土狗界的时尚,会奥特的。反正它就有了,出门必须带。睡觉之情必须摘了,它应该把它当西服一样。见人就人模狗样,回家就放着,保存起来。

    笨笨听着林辰的话,晃晃脖子上的项圈,昂首挺胸的迈着狗步就出去了。走的还不快。像公园的大爷散步一样。

    林辰看着着人模狗样的笨笨,笑了笑。关门出去了。不一会来到了一个四川有很多的奶茶店。今天就是约的这里。因为小镇也没有什么其他可以去的。KTV有一家,不过酒吧没有,饭店都只有一家还可以的,“黄土大饭店”。听名字就知道上黄土第一了。

    这是一家很多学生喜欢来的地方,奶茶店嘛!要钱不多,女生还喜欢。特别是学生,每个星期天下午,学生放假还校的时候。大街上随处可见拿着奶茶的小妹妹。林辰在镇上上初中的时候也来过几次。

    笨笨已经进去了,作为黄土小镇狗狗界的抗把子,在这个小镇上没有我们笨笨不能进的店。其实小镇又不大,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都知道林辰的这个聪明的可以买菜的狗。它也是小镇的明星人物了,应该是狗物。

    林辰迈步进去,一眼就看到了店里最后面的,背对着门坐着的一对女生。也就是笨笨的二姐和侄女。

    “女子,来了,”林辰打着招呼走了过去,在两个女生对面坐着。笨笨也先一步在桌子下面爬着了。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虽然它和对面的两个人还是毕竟熟悉的,不过它也不会主动去讨好除了林辰和已经故去的老爷子之外的如何人。笨哥高傲着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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