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即来之则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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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

曹启山来到赵国一个月了,他了解这个国家的规则,也曾听闻过赵国有一件国宝,叫时空之轮,它是无价之宝,传闻它可以带你想去的地方。

曹启山在心里打起了时空之轮的主意,他真的不想待在这个狗地,没WiFi,没流量,更没有手机的鬼地方。

想偷时空之轮,曹启山不知它被赵王藏去哪里,就是知道藏去那里,靠自己一个人,他觉得不太行。

曹启山从地上薅起狗尾巴草,含住杆子。自从跟了苏翠苑之后,换了房间,大了很多,也不用担心吃的了。

她说皇后娘娘想吃糯米玉蒸糕,让自己去摘些桃花来。

曹启山来到这个桃园里,认命的摘着,桃花园很大,一眼望不到头,人也没有,就只有曹启山一个人,他见四下无人,他想唱歌,“大河向东流啊,

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

(嘿嘿嘿嘿参北斗哇)

(生死之交一碗酒哇)

说走咱就走哇

你有我有全都有哇

(嘿嘿嘿嘿全都有哇。”

正当曹启山一边唱得高兴的时候,心情郁闷得到放松,一边摘桃花之时,他看到了穿着一身黑衣的男人躺在地上,蒙着脸。

曹启山停下动作,该死的好奇心,令他走黑衣男人身边。

他死了没。

想着,手也大胆地揭开男人的脸具,长得比我之前帅那么一丢丢,曹启山怀念自己以前的脸,,现在自己长得小白脸似的,不应该是说小白脸,都比自己好,起码

有人包养,自己现在是“太监”。曹启山打量着他的样模,探他的鼻子,还有气,证明没有死。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曹启山身为社会主义接班人,怎么能遇到受伤害的人,而不救了。

他弯腰抗起男人,“这兔崽子,看起高高瘦瘦,真他娘的重。”迈着步伐走回自己的住处。

一条上没有遇到人,这是曹启山为了有一天可以偷出皇宫,偷时空之轮的结果。要不然自己背着一身黑衣又受伤的男人,定会被捉起来当同党,搞不好,还没等自己找到回家的路,就挂了。

曹启山把男人放在桌,剥了他的衣服,伤口是在胸膛划了长长的伤,也不知道伤了多久,不流血,但是裂开内面的肉。还有一处是在肾旁边。

曹启山他不是学医的,也不懂该怎么治好他,但是基本的清理伤口他还是会的。

“这位兄弟,你遇到我,不知是倒霉,还是幸运。我以前小学的时候,想过成为医生。但是很不幸的是,我听说学医要学解剖课,我一想到那个,我的胃就受不了。”

从袋子里面掏出上次,马伯荣给自己屁股开花的药。自己当然觉得这生机粉,比自己在现代的药,好用多了。隔天,自己的屁股结疤可以坐着。

自己问马伯荣叫生机粉。

他说这药是他家祖传秘方,说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小山子,我当你是兄弟,才给你,你可要好生保管。

自己可是再三承诺,马伯荣才给自己的,“算你小子,走运。”

清理伤口,男人突然睁开眼睛,凶神恶煞的盯着曹启山,并用右手握住曹启山的,“你是何人?”

“草,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曹启山的手劲可比不过那男人,即使他受伤了。疼的他出囗国粹。“有你这样对待救命恩人的么?他妈的,快放手。老子,可是在救你。”

黑衣男,

虽然不太懂曹启山,讲的某些字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知道他不是要伤害自己,也不是敌人,瞧他穿的是赵国最下层的太监服,顶多也就太监。自己也试探出了,他不会武功,也没灵气的普通人。

即使自己受伤在身,他也不是对手,不足为惧。

便松开曹启山。

曹启山第一时间,就是查看自己的手,右手腕乌黑一圈,这是什么大力士。

男人也瞧见了,“刚才多有得罪,请恩人多多担待。”

态度很诚恳,曹启山自问不是小气的人,自然不会与他计较。罢了,罢了,谁叫自己是好人呢。

“没事。”见他醒了,曹启山当然要问清楚,“你叫什么名字?对了,你穿着一身黑衣服在桃花园干嘛?我也不是要多管闲事,你可以说,也可以不说。我是你的救命恩人,我不求你回报什么,你也别杀了我就行。”

“哈哈。”男人见曹启山那么直白的把话说出来,觉得他为人有趣。他原本打算杀人灭口的,瞧曹启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的人,他很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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