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望着眼前的高脚杯入神。
我的左边是丹妮拉,右边坐着埃文罗齐尔,对方直接隔着我大对丹妮拉献殷勤,后者对此不予理睬。
订婚……我迟疑的想着,心仿佛被揪起,在那一瞬间甚至踹不过气来。
我并非傻子,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和丹妮拉一起看各式各样的小说学习“真理”,在阅读经典小说《罗密欧与朱丽叶》后,我们对麻瓜的传统文学产生了浓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像新式小说方面发展。
丹妮拉有任何问题都会向这种书籍取经,在她看来,这比那什么《迷倒女巫或男巫的100种方法》要简单实用的多。
我被里面的故事情节迷住了
整个一年级的下半学期到二年级乃至现在,我都愿意抽出夜游的时间在被窝里和丹尼拉一起阅读,我记得我第一本看的新式小说叫《当富家少爷遇到乡下宝贝》名字很恶俗,我怀着不屑的眼光打开了它,最后满怀敬畏的合上。
对不起,我格局小了。
麻瓜,是一个极富有智慧和想象力及创造力的种族。
从此以后,我和丹妮拉走上了打开格局,走向新生的故事。从此,她再也看不上霍格沃茨的学生,转而将目光投向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乃至麻瓜届。
她甚至不知道从哪本书学来了一种新型表白方式,曾经在巴黎街头一边拉着小提琴,一边追着一个帅气的小帅哥跑,再过两周就将他甩了。
女人怎么可以只能有一个男人呢?
我要学会麻瓜的思维方式,学习丹妮拉的人生格言:永远不要吊在一棵树上。
我大概明白了,我可能喜欢拉巴斯坦,但这份喜欢只是暂时的好感而已,主要是我没有接触更多的男人,对,没错。只要多接触多接触其他人,我也不会在他那一棵树上吊死了。
想通这点以后,我又振作起来,开始观看分院仪式,艾博去了赫奇帕奇,接下来是西里斯布莱克。
周围人都做好鼓掌的准备了,丹妮拉两眼放光的看着他,我打算一会儿用叉子敲敲高脚杯就当鼓掌了。
只能说能和詹姆斯玩到一起的注定不平凡,布莱克不愧是布莱克,注定不同凡响啊!
“格兰芬多!”
……
全场寂静。
我觉得这个反应比我当时分到斯莱特林还令人尴尬-_-||而且我可以保证布莱克可不像我们波特家一样对学院看的这么开。我周围的其他同学都僵住了,他们第一次将情绪外放的这么明显。
紧接着,我的好弟弟詹姆斯波特在分院的学生中疯狂鼓掌,大喊“好样的!”
……
格兰芬多终于回神,跟着詹姆斯一起爆发出稀稀拉拉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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