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恳请重新彻查孔氏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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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这位虽然参与了法规拟定,好像对里面的条条框框,却不怎么明了啊。名教中人不可能这么没用,难不成是自己潜在的帮手?

  无所谓了,今天就是要无差别打击,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管他什么目的,只要敢出头,狠狠打回去就是了。

  詹闶微微摇了摇头,眼睛只是看着阿棣,根本不管后面出声的是什么人:“陛下,贫道对孔氏织坊的索赔要求,完全符合《大明知识产权保护法》中‘技术专利篇’第八十二条、九十五条之规定。

  任何集体或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都要获得授权与许可,并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未经专利权所有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的即视为侵权,专利权所有人可依法向侵权方提出赔偿要求。

  另外在‘商标篇’中也有规定,商标持有人可以向侵权方提出赔偿要求。具体赔偿数额,按照侵权情节严重程度和商标价值为基准计算。孔氏织坊在山东、直隶、浙江等地区所销售的宽幅棉布,都是以北平大布宣称,而真正能够生产大布的只有彩韵坊一家,孔氏织坊低劣的质量已经对彩韵坊未来的销售造成严重影响……”

  一番话说下来,用了将近半盏茶的时间。各种例证、数据无一不在说明,孔家的行为对彩韵坊和新式织机专利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

  今后彩韵坊的棉布出现在这些地区销售,必然会因为之前孔家劣质棉布的影响而被排斥,大幅降低彩韵坊棉布的销量。

  以当下宝钞购买力,幅面最窄的二尺六棉布,也要十二贯才能买到一匹,而且还是白布,并非染好色的成品布。

  新式织机的研发投入,加上彩韵坊的建设和生产投入,还有未来将面对的销售困境。只要求孔家按人头以四分之一匹布的价格赔偿,已经是大发善心了。

  乍一看四百多万两的赔偿,的确有些惊骇,可现在听詹闶细细说明后,反而觉得这妖道还是很有道理的。

  可是大家也都知道,他拿出来的那些道理,讲出来的那些例子,本身就是挑着对自己有利的来用。

  大家说不过他,并不是因为他多么占理,只不过他更懂得怎么说,更明白棉布这个行业其中的利益罢了。

  总之不管怎样,这种巨额的索赔是绝对不能答应的。孔家被债务压塌是孔家的事,可名教这么多人斗不过詹闶一个,那才要出大问题啊。

  名教从汉朝开始逐渐强大,不断扼制其它势力的发展,把上升途径全部捏在自己手里,上千年的努力才成为掌控朝堂的唯一势力。

  行道教本就来势汹汹,拥有任何势力无法抵挡的技术优势,还拉了天子当靠山。如果今天让詹闶赢一把,明天又让他赢一把,长此以往下去,名教还要靠什么立足,大好的江山就这么拱手让人吗?

  今天这件事,有经验的官员都能看出来,刑部就是把锅甩给给皇帝了,目的只是为了不担责任。这种事很少有人没干过,大家也都保持着心照不宣。

  可是甩锅归甩锅,詹闶一上来就大力猛攻,律法条目头头是道,丑恶嘴脸展露无遗,可谓是处心积虑。

  这样的表现很难让人相信,他这个莫名其妙的《保护法》,不是为了专门针对孔家和名教搞出来的。

  听着詹闶沉着的声音,脑海中想象着儒家象征被他斩落马下的画面,名教众人竟然莫名其妙地凝聚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

  连一向喜欢摸鱼的刑部员外郎陈郁,都主动出班应战:“孔氏即便有错在先,也的确侵犯了彩韵坊的专利权和商标,可那都是在《大明知识产权保护法》颁行之前,甚至彼时连靖国公都还未曾有拟定这部律法的念头。”

  佥都御史范原接着出班道:“正是如此,孔氏涉案在《保护法》颁行之前,更在靖国公建议出台该法之前,所以《保护法》在此案中并不适用。且据下官所知,孔氏织坊售卖宽幅棉布盈利不过十数万两,朝廷追加了罚款也不过二十万两出头。靖国公这般漫天开口,怕不是贪心作祟,借机敲诈吧?”

  在和孔家打官司这件事上,詹闶是做好了持久战准备的。毕竟满朝文官至少九成以上会保孔家,想要让这些人都闭嘴,可不是交涉一番就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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