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男孩的脾气很乖戾。自从出发他几乎没说一句话。克里森用马刺碰了碰“雷鸣”,很快赶上了骡子。“你是生气我昨天没帮你对付班尼斯大人吗?”他问他那阴郁的侍从,当他们走向下一个村子时。“我不比你更喜欢那个人,但他是个骑士。你应该礼貌地和他说话。”
“我是你的侍从,不是他的。”男孩说。“他又脏又说话难听,而且他掐了我。”
如果他对你是谁有哪怕一点概念,在碰你之前他就会尿了裤子。“他也曾经掐过我。”克里森本已忘了这事,直到汤姆的话让他想了起来。班尼斯大人和艾兰大人曾加入一群骑士,他们被一个多恩商人雇来保护他从兰尼斯特港到王子隘口。克里森那时不比汤姆年纪大,但是高一些。他会掐我的腋下,掐得那么狠,会留下淤青。他的手指感觉就像铁钳子,但我从来没有告诉艾兰大人。其他骑士里有一个在石圣堂附近销声匿迹了,而传言说是班尼斯在一次争吵中剐了他。“如果他再掐你,告诉我,我会了结它。在那之前,照顾他的马不费你太多事。”
“得有人干这事,”汤姆同意了。“班尼斯从来不刷洗它。他从来没打扫过他的马厩。他甚至都没给它起个名字!”
“有些骑士从不给他们的马起名字,”克里森告诉他。“那样当它们死在战斗中时悲伤就不那么难以负担。——总有更多的马等你拥有,但失去一个忠诚的朋友就很难忍受。”老人是这么说的,但他从来没采纳过他自己的看法。他给他曾有过的每一匹马都起了名,克里森也是一样。“我们看看能有多少人到塔楼去……但不管是五个还是五十个,你都得也帮助他们。”
汤姆看上去愤愤不平。“我非得伺候平民百姓吗?”
“不是伺候,是帮助。我们得把他们变成战士。”如果那寡妇给我们足够时间的话。“如果诸神慈悲,会有一些从前打过仗,但大部分会像夏天的青草那样生涩,更习惯于拿锄头而不是长矛。即使如此,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性命也会寄予他们身上。你第一次拿剑是多大?”
“我还很小,大人。剑是木头做的。”
“平民男孩也用木剑打斗,只不过他们用的是棍子和断枝。汤姆,这些男人在你看来可能是白痴。他们不会知道铠甲每一部分的正确名字,或是那些显赫家族的纹章,或是哪个国王废止了贵族的……但还是要带着敬意对待他们。你是一个生来有着贵族血统的侍从,但你仍然是个男孩。他们中大多数都会是成年男人。一个男人有着自己的骄傲,不管他出身可能多么卑贱。你在他们的村子里可能会同样显得迷惑又愚蠢。而你如果怀疑这一点,去锄一垄地或是剪一只羊的毛,然后告诉我瓦特树林里所有野草和野花的名字。”
男孩思考了一会儿。“我可以教给他们那些显赫家族的纹章,以及亚莉珊王后是如何说服杰赫里斯王废止权的。而他们可以教我哪些野草最适合拿来做毒药,哪些绿浆果吃起来没问题。”
“他们能,”克里森同意道。“但在你教到杰赫里斯王之前,你最好帮我们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长矛;而且别吃任何‘学士’不吃的东西。”
第二天十二个将要成为战士的人找到了来坚定塔的路,在鸡群中间起来。一个太老,两个太年轻,而一个瘦小的男孩被发现是个瘦小的女孩。克里森叫这些人回了村子,留下了八个:三个叫瓦特,两个叫威尔,一个兰姆,一个佩特,还有白痴大罗勃。他不由自主地想,真是可悲的一群。根本看不到歌谣里那些魁梧英俊、赢得了名门淑女芳心的农民男孩。这些人一个比一个更脏。要是非估计不可,兰姆有五十岁了,而佩特一双眼睛老是流泪;他们是唯一两个曾经上过战场的,两人都曾跟着尤斯塔斯大人和他的儿子们在黑火叛乱中作战。另外六个就像克里森担心的那样是不折不扣的生手。八个人全都一身虱子。有两个瓦特是兄弟。“我估计你们的老妈不知道别的名字,”班尼斯咯咯笑着说。
至于武器,他们带来了一把镰刀,三把锄头,一把旧刀,还有一些结实的木棒子。兰姆有一根削尖的棍子可以拿来当长矛使,一个威尔承认自己善于丢石头。“好啊好,”班尼斯说,“我们给自己找到了一架不得了的投石机哪。”从此那人就改叫切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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