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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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亲生儿童的需求是一直存在的,而且也不会消失。已经有很多针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判死刑”这个说法的批判了,这里不再赘述。实际上只要讨论国内儿童拐卖问题的人,都必定会指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买方市场庞大”。如果不能摧毁旺盛的买方市场,也当然无法斩断儿童拐卖的利益之源,“愿天下无拐”也终将沦为一句空话。表象之下,到底是什么人需要买孩子?

        中国传统上很少有西方和伊斯兰世界那种严格的奴隶制,但在农业社会中,对体力劳动者劳动力的需求较大,未成年的孩子从很小年纪开始就可以帮助家庭作一些农活,对人身、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买卖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直存在。除此之外,中国传统社会中还有大量的半奴隶性质的仆役、奴婢,而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未成年人。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无论在中西社会童工基本上都已经绝迹,很少再有因出于对未成年人劳动能力而形成的儿童买卖了。相对的,儿童买卖中的需求,主要还是来自于收养需求。

        事实上,几乎绝大部分深入研究过国内儿童拐卖现象的人,都会告诉你,遭遇拐卖的小孩,大部分最后的归宿都是被买家非法收养。巨大的买方市场后面,既有国家在儿童收养渠道和安置制度上的欠缺和不完善,也有社保制度不足造成的“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和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一个好”的冲突。以非正常渠道收养这些被拐儿童的买主,既包括失独家庭、未生育家庭,也包括已经生育和有子女的家庭,乃至未婚未育的个人。买家的需求一直都有各种变化,理由也远远比想象得更为错综复杂。

        正因为绝大多数被拐小孩的买家,都怀着想要收养的目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被拐孩子的年龄越小则价格越高。收养人一般倾向于认为越小的孩子越容易“养熟”。想要个男孩“延续香火”“传宗接代”,这当然是最常见的理由,这也是为什么男童的价格要大大高于女童。养老机构缺失、医疗保障不够、无法满足养老生活需要,所谓的“养儿防老”最后在实践中变成了“买儿防老”,背后是不够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

        不过,非法收养的原因和性别选择倒也并不一定挂钩。除了续后和养老,买孩子常见的理由还有:想要增加人数壮大家族势力的(比如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中常常会重男轻女,因此买男童来保障家庭的土地分配利益)、想要儿女双全或者平衡家族人口性别比的(担心男孩子太多或者嫌弃女孩子太多),或者是想要个孩子在年纪大以后帮做家务或者帮干活照顾自己(可能更倾向女孩,所谓“养女伺服”),以及通过“引进”收养的子女来巩固婚姻关系(或者提高自己的家庭地位),等等。

        另外还有一种收养目的,姑且称之为给自己的亲生子找“备份”吧。以被拐卖儿童最主要流入地的福建省为例,历史上如闽南地区,一直都有收养、交换养子养女的习俗,来规避或者降低亲生孩子可能遇到的风险。养子要承担起征兵服役、出海打渔等高风险和繁重的任务,养女则作为“童养媳”,或者被买卖婚姻来换取彩礼钱以弥补亲生子的结婚开支,甚至被安排“换婚”(说得好听点叫“亲上加亲”),即嫁入对方家庭作为交换,让对方家庭的女儿嫁过来做媳妇,解决亲生子的婚姻大事。这种性质的收养行为在八十年代以前的某些地区,不但常见而且公开化。直到今天,学者在田野调查时候仍然会发现这种风俗的少数残留。

        虽然并非本意,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促成了儿童拐卖的市场。非法收养作为一种民间对限制生育政策进行调适的手段,满足了包括失独家庭在内的这种对孩子的需求。在计划生育未全面推行的时候,家庭之间的收养和送养一般是自愿互换或送子,绕开法律程序的一种私下里的行为。等到九十年代中期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在地方上被严厉执行时,“只准生一个”无法满足很多家庭对多个孩子的需求,导致了民间非法收养儿童现象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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