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甜蜜的朝圣-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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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倒没有。”布里奇说,“倒是你们家,桃乐丝。我听说阿普顿晚上刚刚建好阁楼来着,结果第二天一早,房子整个翻新了。你的新阁楼怎样?”

  “不比现在差。”

  “能从窗户爬出来吗?”

  “你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些吗?”

  布里奇立刻否认。“当然不,亲爱的,我只是想到我们未来的新家。”

  “我想要一个壁炉,还有窗边的茉莉花。”她憧憬着,“两只镶银烛台,摆在铺红白格子垫布的橡木桌上。两边各放把安乐椅。夜里我们可以靠着椅子喝葡萄酒,脚趾前是暖融融的火焰。”我有两只镶银烛台,那是贝拉娜给我准备的嫁妆。

  “真不错。”布里奇说。

  “你还没向我求婚呢,布里奇。”

  “阿普顿会答应吗?”

  “只要你穿着这件衣服去,没准他会的。”桃乐丝咯咯笑起来。“说你是来自威尼华兹的油漆匠,他会很高兴接受你。”

  “可惜我是个杂货商。”布里奇故作惋惜,“漆屋顶只是副业。”

  桃乐丝抱住他的手臂,在草坪上坐下来。“我不关心你做什么,只要是正经行当,商人和工人没区别。”当他们躺下来时,布里奇把脑袋放在她的胸口。女孩瑟缩了一下,用双臂环住了他的脖子。有种情感在她的胸腔里跳动,她相信布里奇也听得到。

  “你会娶我吗?”

  “我会好好爱你。”

  “我会嫁给你。我向盖亚发誓。”桃乐丝说。“我会说服阿普顿,用任何办法我都在所不惜。”

  绿茵中,她的爱人捧起少女的面颊,用一种动人的口吻叹息道:“你的眼睛。”他使他们四目相对。“你的眼睛在天上,每个夜晚我都能看见——最亮的那颗星星。宝贝儿,告诉我,那是什么星?”

  “启明星。”

  他轻轻吻上她的眼皮。“现在我得到一颗星星了。”

  “启明星还挂在天上呢。”桃乐丝一边笑一边躲。认识布里奇已有半月,是在威尼华兹的集市上。城里的集市比篝火镇壮观许多,桃乐丝在街上遇到了布里奇。他一眼认出她是篝火镇木匠的女儿,是他家乡的女孩。自那以后他们经常在这里幽会,很快便如情人一般亲昵。但她感到今夜是不同的。

  钟声在耳边响起。她的肩膀颤栗不已,不知因为恐惧还是兴奋。“已经很晚了。”

  “是啊,大街上都没人了。”布里奇说,“只有河上还有人。那也许是人罢,谁在乎呢?”

  “我弟弟还没回家。”她尽力想些无关的事来平复激动。

  “他被水上的妖精抓走了。”没有任何用处。布里奇的手掌牵引她的意识,桃乐丝不止是肩膀颤抖了,她浑身都在颤栗,似乎血管里流淌的不是鲜血,而是电流。

  “他会不会遇到危险?”她迷茫地问。

  “也许会。”男人轻轻触摸她,“你要去找他吗?”

  “我得去找他。”

  “你不能去。你也遇到危险了,而且比那小鬼危急得多。”

  对女人而言,世界上再没有比爱情更危险的陷阱。桃乐丝忘却了当修女的愿望,修女是不能结婚的。我宁愿一头扎进充满油漆味的陷阱里。什么嫁妆,什么未来,她都忘记了。她知道自己这辈子也不可能戴着方帽迈入盖亚的修道院了,就算是去,也是以浅信徒的身份。她永远失去了侍奉盖亚的机会。

  但相对的,我会住在有壁炉和茉莉花的屋子里。桃乐丝不怀疑自己会有这样的未来,她不是为了财富而向某人献身,她会用自己的双手来实现。布里奇也并非富贵人家。这就是我的神祇,她想,今夜是如此甜蜜的朝圣。

  威尼华兹是大城市,而篝火镇却不同。她感到自己的幻想在夜色下开始沿着前所未有的道路驰骋。威尼华兹又大又寒冷,紧靠着四叶森林,远比不上永青之脉的篝火镇。他们可以在小镇拥有自己的店铺,在篝火前喝没卖出去的葡萄酒。这里有的是葡萄。

  ……

  “明天晚上,到‘糟糕的布林兹’门外等我。”布里奇说,“我会跟苏珊娜解释,为什么一定要在篝火镇待三天。”

  桃乐丝还没说话,不远处的街道突然疾驰过一辆马车。她一下寒毛直竖,躲入布里奇的怀抱中。透过灌木丛的浓密宽叶,桃乐丝认出那正是白天从桥上行过、被簇拥在人群中的马车。她意识到那位与她同年出生的伯爵小姐就坐在马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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