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林朝垂泪赚卢植(求点月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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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顶上。

    随行的校事府精锐按照林监军的指示,开始掘土掩埋石碑。

    而林监军本人,则站在云海之上欣赏风景。

    一个时辰后,石碑掩埋的工作完成,林朝也在另一边观望云海发出感叹。

    正在太史慈以为林监军胸中文人墨客的骚情发作,准备吟诗一首的时候,林监军却笑着摇了摇头,  随即下令返程。

    尽管林朝好不容易才爬上的泰山,尽管此处是天下人以为的大汉之顶,离天最近的地方,但他依旧没有多做停留的意思。

    这让已经掏出了纸笔的太史慈大为惊诧,开口问道:“监军,您何不作诗一首?以此流传后世,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迫切想当历史见证者的太史慈表示,我裤子都脱了,监军为何如此扫兴。

    虽说此次是来完成任务的,但这里毕竟是泰山之巅,当年武帝封禅的地方啊!

    以林监军的能力与才华,流芳后世是板上钉钉的事,此时若再来上一首惊世之作,后世史家也必然会给作为随行者的自己留一笔。

    这就是类似后世唐朝时某位县令,虽然本身汲汲无名,但硬生生凭借关系蹭进了全唐诗。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

    诗仙李白的这首《赠汪伦》,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也不知道汪伦到底请李白喝了多少次酒,才走了这么个狗屎运。

    太史慈今天的想法,和汪伦有异曲同工之妙。

    今日林朝若在泰山顶上吟诗一首,他便可以顺势记录下来,以后哪怕流传出一段‘林子初与太史子义共游泰山’的典故,也是不稀奇的。

    林朝只一眼就看破了太史慈的小心思。想了想,便吟了一首杜甫的《望岳》,也算满足了太史慈。

    记完后,  太史慈捧过来请林朝过目,  林监军随手拿起笔,给这首诗题上了一个名字——

    与太史子义共游泰山。

    嗯,字还是一如既往的丑。

    但这下可把太史慈激动坏了,他本以为林朝会写‘观岳’、‘春临东岳’之类的标题,自己能蹭到一個共游的名声,就已经不错了。

    可监军在字里行间中,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主角!

    如此一来,后世人观摩诗作的时候,难免会去将自己的生平了解一番。

    这可是留了大名啊!

    “子义,此诗如何?”

    林朝将笔放下,开口笑道。

    你那小心思,现在总该满足了吧。

    太史慈急忙行礼道:“多谢监军抬爱!”

    “行了,下山吧。”

    “唯!”

    太史慈赶紧吹干墨迹,将视若珍宝的诗作小心翼翼藏进怀中,这才搀扶着林监军缓缓下了泰山。

    ……

    两日后,林朝又回到了南城县。

    之所以急着离开泰山,因为此行不能被人看到,甚至他登泰山时,也没有对陈登交代行程。

    同理,急着赶回南城县,也是不想被人知道自己曾去过奉高。

    毕竟将来石碑被挖出来时,肯定会震惊世人,如此天降神迹一般的东西,难免会有有心人追根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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