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网,替学妹天后上台,我火了
早在前几天,孟辰便在商城里兑换了《鬼吹灯》的剧本。
要说把影视化最成功的,那必须得是《鬼吹灯》了。
《鬼吹灯》是天下霸唱的作品。
此前在06年的时候,就在天涯论坛开始发表。
故事情节围绕一本家传的秘书残卷展开,讲述了胡八一、王胖子和shirley杨三位当代摸金校尉,为了解开部族消失的千古之谜,利用风水秘术来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从而寻找失落的龙楼宝殿的故事。
其中里,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
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
“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
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所以《鬼吹灯》可以说是盗墓里的鼻祖了。
如烟得知孟辰要写盗墓后,倒也来了兴趣。
她随即回复道:【可以的,你尽管写,我给你安排推荐。】
孟辰也很开心。
其实,作为一个作者,能够得到编辑的无条件支持。
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所以孟辰也没有墨迹。
在下午的时候,便把已经写好的一万字开头直接发了出去。
不到一分钟,如烟编辑便把这个作品签约了。
等她签约好后,再回过头仔细观看这篇的开头。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其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清的粮台、槽运的帮办。
民谚有云:“富不过三代。”这话是非常有道理的,家里纵然有金山银山,也架不住败家子孙的挥霍。
到了民国年间,传到我祖父这一代就开始家道中落了,先是分了家,胡国华也分到了不少家产,足够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可是他偏偏不肯学好,当然这也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先是沉迷赌博,后来又抽上了福寿膏,把万贯家财败了个精光......】
如烟很是惊讶。
她没想到孟辰竟然写第一人称的。
要知道,第一人称可是要比第三人称难太多了!
因为要想写好第一人称的,首先代入感是必不可少的。
但不得不说,孟辰的这本《鬼吹灯》代入感确实很不错。
她看着看着,一时间入迷起来。
很快,一万字的开头看完了。
如烟立即发着消息:【这个感觉很有意思!你写!我立刻给你安排闪屏推荐!】
孟辰:【谢谢编辑。】
就在孟辰填写签约合同的时候,粉丝群里忽然有一个书友激动起来。
“作者发新书了!”
这个消息一下子让安静的群聊变得闹腾起来。
“真的?!我去看看。”
“真的!我也看到了!”
“《鬼吹灯》?!这是一部什么题材的?”
“不知道啊,我刚刚看了,是第一人称的。”
“啊?第一人称的啊?我不喜欢看。”
这时,许多书友都纷纷艾特孟辰。
“作者大大,你怎么想的啊,为什么要写第一人称的啊?!”
“是啊,我觉得第一人称的不好看啊!”
“为什么不继续写历史啊?”
孟辰便解释着:【是这样的,忽然想写一部关于盗墓内容的如果大家不喜欢这种第一人称的,没事的到时候咱们下一本有缘再见】
听着作者的解释,大家都纷纷表示。
“好吧,那我去看看,感觉对不对口。”
“我也去看看。”
五分钟后。
“卧槽!可以啊!作者写第一人称的有点东西啊!”
“好家伙,我宣布,我要追这本了!”
“我也是!”
《鬼吹灯》仅仅发书不到一个小时,便从零个收藏一下子突破了五千收。
这种粉丝粘度在整个起点甚至没有几个了。
在评论区,一堆人都在不停地催促着。
“赶紧写,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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