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两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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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心而论,你喜欢夏淼淼吗?”

  徐长生似笑非笑的看着眼前的赢胖子,大抵在他的一生中有过无数的女子。

  即便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这类倾国倾城的女子也曾有过遇见,毕竟六国佳人颇多,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姿态万千,各有千秋,总有那么几个出彩的女子。

  可他真的有喜欢过的吗?

  “喜欢?”

  赢胖子喝了一口二锅头,面色微微胀红,满身酒气。

  “什么是喜欢?”

  赢胖子放下酒瓶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的徐长生。

  “许慎那个糟老头子在《说文解字》中提过“喜”字,乐也;“欢”字,喜乐也;“喜”和“欢”两个字加在一起自然是十分的快乐。”

  “在我看来喜欢是一种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情绪,一种感觉,就好比你看到喜欢的食物会下意识的流口水,看到喜欢的风景会下意识拿出相机记录,看到喜欢的人会下意识的放慢脚步,诸如此类心底都是欢喜的。”

  “也有人说,也许你喜欢的只是她带给你的感觉,而不是她,可是既然是她带你给的感觉,而你又恰恰喜欢那种感觉,那么你就是喜欢她,至少说喜欢那个时候的她。”

  “在我的印象里世间所有的喜欢大抵都可以分为两类。”徐长生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盘腿坐正,讲起自己对于喜欢二字粗浅的理解。

  一类是怦然心动,一见钟情的喜欢。

  一类是日久生情,长此以往的喜欢。

  前者,就像江南在上海堡垒里写过的一句话,“人的一生中大抵会有两万个人会与你一见钟情,可你终其一生都未必能遇见其中一个,一见钟情不是魔法,它是命运。”

  两万个人看起来很多,可放眼全世界是三十五万分之一的概率,也就是说你要遇见三十五万人才有可能遇见一见钟情的那个她,当然转角遇见的概率也是有的,概率是虚无缥缈的可有有迹可循的东西,全凭天意。

  总而言之多出去走走总是没错的,说不定哪天你就遇见了那个命中注定的人。

  也许是在一个午后,一个泛着阳光的咖啡馆,她坐在木椅上安静的翻着书,身旁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她随手撩动头发至耳后,刚好一抹阳光洒下,为她精致的五官渡上一层微光,你就这么一眨不眨的看着,甚至能看见她脸上的细绒,她忽闪的睫毛,她纤长的十指,她是那么的美,美得惊心动魄,美得让你移不开眼睛……

  也许就是在一个下雨天的转角,你转过身时,刚好遇见她,伞上的水渍溅到她的裙角,你手忙脚乱的道着歉,抬起头却发现她正眉眼含笑的看着你。

  她的眉目只能称得上是清秀,算不得出彩,在茫茫人海中随处可见,可你遇见了,你就喜欢上了。

  毫无道理,不明原因。

  说不上是因为她嘴角笑起来是两个浅浅的酒窝,还是她那天穿了自己最喜欢颜色的裙子,还是刚好在适合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上……

  在大雨如注的街上,你就这么呆愣愣的看着,就连雨水打湿了身上也浑然不知,似乎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你的眼里只剩下她。

  你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在自己的感官中是那么的清晰,可你手足无措,你甚至不知道如何开口,那个时候你就知道了,她是你命中注定的人,那个三十五万分之一。

  有人说,一见钟情都是始于颜值,见色起意……

  这话不假,可也不太过笃定。

  世界上好看的人那么多,也不见你每个都去喜欢吧?

  这类电影中的桥段,大概能举出成百上千总,可终归是现实生活中难以预料的,也不必苦苦追求所谓一见钟情。

  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你越是想要得到的东西,往往等到你累了疲惫的瘫软倒地时,她才姗姗而来。

  “剩下的一种就是日久生情了。”徐长生伸手在赢胖子眼前晃了晃,后者这才回过神来,歉意的笑了笑。

  徐长生的嗓音清润详细的描述着,赢胖子脑海中不时有画面闪过,就像是电影里的旁白。

  “表哥那你说,我喜欢夏淼淼吗?又是那种喜欢?”赢胖子缓过神来开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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