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桥下童谣(上)-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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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个拖油瓶,你妈那个女人丢光了我们家的脸,她怎么不把你也带走。”

  “看什么看,别用那张脸看我!”

  “兴趣班?你以为你读书的钱是谁给的,是我。你好好毕业,去给我赚钱!什么钢琴,学来跟你的妈一样,勾引男人嘛?!”

  这样的话,是彭袁姗从小听到大的。

  是,她是不招人喜欢。

  学习成绩也不好,成天跟泥猴子一样上蹿下跳,没有一点女孩子的模样。可她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丢人的,生而为人谁都是第一次,自己开心就行管别人做什么。

  于是高中逃课、罢考,最后辍学。

  反正她就算考上了大学,奶奶也不会出钱让她去的,既然确定没结果还努力干什么。

  她离开了那个家,自己一个人去了陌生的城市。吃最便宜的方便面,住群租房,抽烟、喝酒。混了一阵子,她被一个老板看上,当了一个秘书。

  当然,以她的学历,怎么可能做秘书。她很清楚,她这个身份要做什么。所以,当那个原配太太进公司打人的时候。

  她先给了那女人一巴掌。

  “这年头,你别怪小三猖狂。你自己人老珠黄不懂保养,男人有钱有空就一定会偷腥。你要是还爱他,就管好他。你要是不爱,趁早离婚拿着钱过逍遥日子。”

  是,她很另类,可她活的开心自在。

  辞职后,她去夜店找了份工作,每天遇见不同的人,将自己的美貌青春作为商品买卖。很快,她有了一笔钱。

  于是她跟沫沫成了合租室友。

  沫沫和她,是天差地别的两个人。沫沫出身在好家庭,父母恩爱,从小成绩好又乖巧,是温室大棚里最娇美的花。读完大学,边工作边考研。为了离学校近,才会跟她合租。

  见面的第一天,沫沫穿着米色风衣、白色衬衫连衣裙和黑色毛衣、学院风的小皮鞋。而她,穿着黑色风衣、红色一字领露脐装、皮制超短裙、黑色过膝长靴。

  沫沫嘴里叼着棒棒糖,而她嘴里叼着烟。

  “你好,我叫沫沫。我有的时候晚上会梦游,希望不会打扰到你。”

  “哦,没事,我一般晚上在外面过夜。我叫彭袁姗人比较粗,有时候会爆粗口你习惯习惯。”

  就这样,两人成了室友,

  她们没有过多的交谈,白天沫沫上课打工,彭袁姗睡觉。晚上沫沫睡觉,彭袁姗接生意赚钱。

  但凌晨回来的彭袁姗总能看见为她留的食物,有的时候是粥、饭团,有的时候是焦黑的荷包蛋和没熟的硬米饭。

  时间长了,沫沫下课回家的时候,也会有海鲜粥、蛋包饭甚至还有石锅拌饭和部队锅。

  有一天彭袁姗被客人打了,上头大发慈悲,给她放了几天假。

  “你的脸,怎么了?好严重!快坐下,我给你冰敷一下。”

  “没事,一个垃圾打的,过两天就好了。”

  “打你?你怎么不报警?”

  “哦……那是客人,我这种职业也不好报警,回头自己也进去了。”

  “这样啊……那我这儿有面膜和乳霜我拿来给你用。”

  “(⊙o⊙)哇~可以啊小妞,雅诗兰黛…雪花秀。看不出来你很有钱吗!”

  “都是爸妈给的。”

  “你那么有钱还打工干什么?多累啊。”

  “早晚也要靠自己的,我想早点自立。”

  彭袁姗笑了笑,嘴上没说,心里却评论了一句。叛逆期的小绵羊,等以后你就知道了。有爸妈,有钱,是多好的日子。

  两个人就这样渐渐成了朋友,偶尔也会闲聊逛街。那天沫沫说带她去个好地方,结果是个破桥洞。一地的垃圾,臭气熏天。上面集装箱卡车一辆又一辆,吵的耳朵疼。

  “来这儿做什么?我去,我的高跟鞋……啊!!我昨天刚买的!小妞,你得赔我。”

  “好好好,我的达芙妮给你,反正我也不穿细高跟。你来这里,快来。”

  “大小姐,我鞋跟断了,你慢点。”

  两人站在桥柱边,突然响起了一阵童谣。

  “谁杀了知更鸟?是我,麻雀说,我杀了知更鸟,用我的弓和箭。谁看到他死?是我,苍蝇说,用我的小眼睛,

  我看到他死。谁取走他的血?是我,鱼说,我取走了他的血,用我的小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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